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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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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污染环境罪所保护的法益是环境本身;"严重污染环境"既是对"放射性、传染性、毒害性"程度的要求,也是对"排放、倾倒、处置"行为本身的限定,因而污染环境罪属于行为犯、准抽象危险犯;"两高"20.....

摘要:从中德两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看,污染环境罪的危险犯主要是指对人的具体危险犯和对环境的具体危险犯。中国刑法中污染环境罪的具体危险犯仅指污染环境罪的非既遂形态,而德国刑法分则不仅明确规.....

摘要:累积犯由德国学者库伦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其原型出自水污染犯罪,如今已拓展到对自然环境和人为制度等集体法益的保护。单独的累积危险行为不会产生法益侵害,也不具有法益侵害的具体危险或.....

摘要:理论和实践中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类污染环境罪中处置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明确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对此类罪犯罪构成要件之处置行为认定具有指导意义。污染.....

摘要:我国刑法将环境法益中的自然法益与人类法益进行分立保护是研究污染环境罪疑难问题的基点。污染环境罪保护的自然法益表现为自然的自洁性利益,其以自然的"自我代谢能力"为判断标准。污染环.....

【中文关键词】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集合法益;累积犯【摘要】司法解释对“严重污染环境”列举的十七种具体情形属性各异,导致污染环境罪认定存在行为犯与结果犯交叉、法定犯与自然犯混同以.....

摘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均存在过失说、故意说以及双重罪过说之争。故意说着眼于排污行为,过失说着力于严重污染环境的结果。为严密刑事法网,提高追诉效率,应认为无论故.....

【中文摘要】污染环境罪的法益、犯罪形态、罪过之争以及既未遂、追诉时效等的认定处理,都与对刑法第338条中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理解有关,因而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准确把握,是适用污染环境.....

摘要:通过比较论证我国《刑法》第338条修改前后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污染环境罪的表面差别和实质差别分析得出污染环境罪对比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之优势。修改后的污染环境罪比修改前的重大环.....

摘要:污染环境罪只能是过失犯罪,它包括过失危险犯和过失结果犯两种形式。污染环境行为是重大污染事故发生的充分条件。污染环境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是行为人的犯罪心理。故意污染环境造成重大.....

经《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修正,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污染环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发生了改变,罪名也由“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转变为“污染环境罪”。其中,最突出的改变是,将“.....

作者: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内容摘要:应当以保护法益为指导解释刑法第338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罪;对于经《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后的污染环境罪,既不能仅采取纯粹生态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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