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崔红伟,男,汉族,1965年4月21日出生,个体户,住黑龙江省漠河县阿木尔镇。
被告人李铁庄,男,蒙古族,1963年10月5日出生,系阿木尔林业局依林林场买断工人,住黑龙江省漠河县阿木尔镇。
被告人孙立东,男,汉族,1967年11月26日出生,系阿木尔林业局长山林场工人,住黑龙江省漠河县阿木尔镇。
二、简要案情
2014年11月2日至12日期间,被告人崔红伟伙同李铁庄、孙立东在黑龙江省阿木尔林业局1-0干线8公里处,1-5线13公里处和1-2线13公里处铺设猎套,共猎捕雪兔11只。经鉴定,雪兔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三、裁判结果
2015年2月4日,黑龙江省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一审作出(2015)阿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崔红伟、李铁庄、孙立东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猎捕、杀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各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均系主犯。三被告人共猎捕、杀害雪兔11只,情节特别严重。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非法猎捕、杀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崔红伟、李铁庄、孙立东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宣判后,被告人崔红伟、孙立东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6月5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2015)大刑一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黑龙江省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刑事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