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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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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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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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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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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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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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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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辐射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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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辐射事故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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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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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及以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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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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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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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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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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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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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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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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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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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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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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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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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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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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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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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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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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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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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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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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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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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危害后果或恶劣社会及舆论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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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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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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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阻碍现场检查;B.聚众围攻执法人员;C.逃匿或隐匿拒不接受检查或配合检查;D.隐匿或销毁环境违法证据;E.教唆他人阻碍现场检查;F其他严重阻碍现场检查造成严重后果或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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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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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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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放射性)环境监测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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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一)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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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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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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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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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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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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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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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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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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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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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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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或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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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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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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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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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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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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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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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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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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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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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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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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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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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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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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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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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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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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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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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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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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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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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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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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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造尾矿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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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2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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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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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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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4万元以上1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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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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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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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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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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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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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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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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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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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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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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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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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2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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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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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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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4万元以上1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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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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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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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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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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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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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迹、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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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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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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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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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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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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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2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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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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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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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4万元以上1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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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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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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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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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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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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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的;
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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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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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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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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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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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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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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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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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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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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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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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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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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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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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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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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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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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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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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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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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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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2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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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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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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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4万元以上1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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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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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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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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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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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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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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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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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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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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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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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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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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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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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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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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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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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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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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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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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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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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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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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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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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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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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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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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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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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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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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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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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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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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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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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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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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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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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Ⅴ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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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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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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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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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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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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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Ⅱ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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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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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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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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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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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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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报告放射性污染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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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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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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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环境事件(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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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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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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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环境事件(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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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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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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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环境事件(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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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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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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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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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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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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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按照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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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按照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处置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置,所需费用由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承担,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费用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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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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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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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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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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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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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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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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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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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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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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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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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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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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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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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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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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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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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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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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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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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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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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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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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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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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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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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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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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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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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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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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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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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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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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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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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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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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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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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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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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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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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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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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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营运单位未对核设施周围环境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浓度或者核设施流出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总量实施监测,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监测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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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未对核设施周围环境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浓度或者核设施流出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总量实施监测,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监测结果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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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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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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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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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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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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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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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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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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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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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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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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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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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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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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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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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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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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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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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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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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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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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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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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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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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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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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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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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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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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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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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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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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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使用(含收贮)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废旧放射源收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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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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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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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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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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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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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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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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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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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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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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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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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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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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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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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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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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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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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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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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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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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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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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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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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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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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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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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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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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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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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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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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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法所得的
|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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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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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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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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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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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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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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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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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造成环境危害的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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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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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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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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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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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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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
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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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
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
严重
|
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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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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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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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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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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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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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旧放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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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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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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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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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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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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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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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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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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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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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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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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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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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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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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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辐射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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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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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Ⅴ类放射源或Ⅲ类射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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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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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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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放射源或Ⅱ类射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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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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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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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放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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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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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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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放射源或Ⅰ类射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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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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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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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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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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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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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省级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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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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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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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国家级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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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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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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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编造省级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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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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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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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编造国家级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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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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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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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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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原批准机关撤销批准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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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省级批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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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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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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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国家级批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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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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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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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编造省级批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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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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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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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编造国家级批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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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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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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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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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一)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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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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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改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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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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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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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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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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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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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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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二)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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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改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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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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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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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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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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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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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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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三)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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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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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改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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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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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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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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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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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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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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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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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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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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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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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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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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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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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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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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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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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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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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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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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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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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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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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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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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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较重
|
年内再犯的
|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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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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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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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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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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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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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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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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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收缴其未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一)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的;
|
一般
|
初犯的
|
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
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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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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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暂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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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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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
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暂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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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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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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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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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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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未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的放射源进行统一编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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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收缴其未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二)未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的放射源进行统一编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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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初犯的
|
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
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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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
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暂扣许可证
|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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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
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暂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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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
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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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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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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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源编码清单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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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收缴其未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三)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源编码清单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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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初犯的
|
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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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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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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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暂扣许可证
|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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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
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暂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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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
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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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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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出厂或者销售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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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收缴其未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四)出厂或者销售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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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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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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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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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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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暂扣许可证
|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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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
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暂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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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
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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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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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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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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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指定有处理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或者实施退役,费用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承担,并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的;
|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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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Ⅴ类放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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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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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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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Ⅲ类放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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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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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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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Ⅱ类放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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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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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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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Ⅰ类放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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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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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指定有处理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或者实施退役,费用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承担,并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对使用I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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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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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Ⅲ类放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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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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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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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Ⅱ类放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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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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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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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Ⅰ类放射源的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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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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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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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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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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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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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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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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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Ⅳ、Ⅴ类放射源或Ⅲ类射线装置或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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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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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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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Ⅲ类放射源或Ⅱ类射线装置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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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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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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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Ⅱ类放射源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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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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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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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Ⅰ类放射源或Ⅰ类射线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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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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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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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
|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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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Ⅳ、Ⅴ类放射源或Ⅲ类射线装置或贮存、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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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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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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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Ⅲ类放射源或Ⅱ类射线装置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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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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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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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Ⅱ类放射源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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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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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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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Ⅰ类放射源或Ⅰ类射线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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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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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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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产生的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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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代为贮存或者处置,所需费用由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承担,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产生的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处置的;
|
一般
|
初犯的
|
处5万元以下罚款
|
较重
|
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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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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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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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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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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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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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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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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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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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代为贮存或者处置,所需费用由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承担,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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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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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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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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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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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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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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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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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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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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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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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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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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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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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营运单位将废旧放射源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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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核设施营运单位将废旧放射源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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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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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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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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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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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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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2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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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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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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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4万元以上1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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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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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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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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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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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核技术利用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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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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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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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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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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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2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罚款
|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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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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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4万元以上1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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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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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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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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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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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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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
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
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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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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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2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罚款
|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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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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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4万元以上1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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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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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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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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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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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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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未取得相应许可证擅自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活动,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活动的,依照《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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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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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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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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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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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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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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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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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未造成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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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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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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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造成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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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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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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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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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未取得相应许可证擅自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活动,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活动的,依照《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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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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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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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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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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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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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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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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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未造成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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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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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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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造成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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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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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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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贮存、处置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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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贮存、处置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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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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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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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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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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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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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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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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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未造成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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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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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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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造成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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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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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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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情况记录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如实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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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情况记录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如实记录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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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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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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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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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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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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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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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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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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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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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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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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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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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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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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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和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如实报告放射性废物产生、排放、处理、贮存、清洁解控和送交处置等情况。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核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上一年度放射性固体废物接收、处置和设施运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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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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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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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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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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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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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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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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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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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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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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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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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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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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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阻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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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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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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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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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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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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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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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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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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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危害后果或恶劣社会及舆论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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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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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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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阻碍现场检查;B.聚众围攻执法人员;C.逃匿或隐匿拒不接受检查或配合检查;D.隐匿或销毁环境违法证据;E.教唆他人阻碍现场检查;F其他严重阻碍现场检查造成严重后果或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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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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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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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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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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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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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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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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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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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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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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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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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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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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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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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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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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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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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对托运的放射性物品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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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对托运的放射性物品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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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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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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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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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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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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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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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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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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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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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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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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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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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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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经监测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放射性物品交付托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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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将经监测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放射性物品交付托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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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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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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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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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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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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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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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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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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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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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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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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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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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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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虚假辐射监测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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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出具虚假辐射监测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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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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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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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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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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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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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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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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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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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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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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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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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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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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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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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托运人未按照规定编制放射性物品运输说明书、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备案的,由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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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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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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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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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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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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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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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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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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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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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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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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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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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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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承运人未按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的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报告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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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托运人、承运人未按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的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报告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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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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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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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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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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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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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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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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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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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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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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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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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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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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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工作单位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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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辐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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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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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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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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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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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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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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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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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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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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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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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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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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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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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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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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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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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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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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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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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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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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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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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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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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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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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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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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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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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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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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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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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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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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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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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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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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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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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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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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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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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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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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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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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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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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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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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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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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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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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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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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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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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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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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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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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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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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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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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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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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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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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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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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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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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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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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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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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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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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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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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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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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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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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未进行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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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未进行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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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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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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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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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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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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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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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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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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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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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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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或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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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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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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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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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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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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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且及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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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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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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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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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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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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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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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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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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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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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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