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律师网

咨询电话

187-0983-0273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典型案例
新闻详情
【典型案例】利川市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9-04-12 20:53


案情:

溜子湾公司在临时占地手续尚未续办期间,仍违法开采,并直接向空气中排放大量气体污染物,导致周边影响区林木死亡及受损。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0月14日向利川市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利川市林业局作出书面回复,但其后却仍未针对影响区林木的损毁依法履行职责。2016年12月28日,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判决:

责令利川市林业局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利川市溜子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烧矿毁坏森林的行为依法履行职责。


来源:湖北省高院通报生态环保10大典型案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华地金融中心A座28层

联系电话:187-0983-0273

邮箱:747293460@qq.com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187-0983-0273
订阅微信: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