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手续费调整对碳市场的影响,减轻交易量较大企业的总体负担,提高广大交易参与者入市的积极性,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在调整交易手续费的同时特推出以下配套优惠措施:
一、对于缴纳年费(5000元/年)的纳管企业:该年度后续交易手续费自缴费之后减半收取,即按3‰收取。
二、对于年度交易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机构,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1、原手续费率为6‰的交易机构,年度交易额达到900万元,该年度后续手续费减半收取, 即按3‰收取。
2、原手续费率为3‰的交易机构,年度交易额达到900万元, 该年度后续手续费按2‰收取。
3、年度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交易机构,该年度后续手续费按1.5‰收取。
符合以上优惠措施的交易机构须向上海环交所提出手续费优惠申请,经上海环交所审核后方可执行相关优惠措施。
三、对于交易特别活跃、对市场流动性具有较突出贡献的会员或客户,可酌情加大优惠幅度。
本优惠方案于2019年5月13日起执行。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